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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新冠”我们在行动 ——记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抗击“新冠”系列报道(二十三)

区首例“新冠肺炎”孕妇患者出院了

2020年2月21日,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收治的自治区首例“新冠肺炎”孕妇患者痊愈出院。

韩某,女,31岁,汉族,长居武汉,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人,患者与爱人宋某(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已痊愈出院)、婆婆(新冠肺炎确诊患者,已痊愈出院)、儿子等家人于1月19日自驾由武汉返回达旗。于1月30日下午5时左右开始发热,体温最高达38℃,进行咽试子的检测,核酸结果为阳性,于1月31日晚23点转至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进一步诊治。依据患者情况,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及时抽调妇产科专家进入隔离病房实行专人特管,入院时有咳嗽发热等症状,期间体温最高达38.5℃,B超检查显示,孕妇30周属于晚孕,通过胎儿超声检查显示胎儿的各项生长发育指标与实际孕周相符,胎心胎动正常,羊水量正常,胎盘位置正常。入院后经新冠肺炎自治区专家组及全市呼吸、重症、感染、妇产科专家组会诊,确诊为普通型新冠肺炎,给予营养支持、心理疏导、胎心监护、抗病毒系统综合治疗,22天后全身症状消失,间隔24小时连续2次检测病毒核酸转阴,CT检查肺部病灶明显吸收好转,符合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解除隔离和出院标准。这也是我院第5例经过救治后成功治愈出院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

值得一提的是,患者为内蒙古自治区首例孕妇患者,截至目前也是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孕妇患者,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张艳是患者的主治医生,“患者为输入性病例,入院时属于轻症患者,但因其已怀孕30周多,我们的医护团队更为谨慎,会同新冠肺炎自治区专家组及全市呼吸、重症、感染、妇产科专家组开展联合会诊,依照专家组诊疗方案,专门对患者量身制定了治疗方案,整个治疗过程按照国家防治标准,采用抗病毒治疗、预防感染治疗、提高免疫力治疗等,同时密切观察其呼吸系统症状,每天进行胎心监护,随时监测胎儿状况,对患者开展心理疏导,缓解其紧张情绪,在控制病情的前提下,尽量选择对孕妇安全的药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对腹中胎儿的影响。经过多天的治疗,目前患者精神状态良好,胎心胎动正常,胎心监护正常,B超检查显示,符合胎儿孕周,羊水正常,今天下午可以出院”。

走出隔离区,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叮嘱韩某出院后的注意事项,并特别交代了一下孕期的相关事宜。“刻骨铭心,温暖无比,在我最无助时,家人和医护人员的关怀给了我信心,支撑我渡过难关,谢谢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们,等宝宝长大后,她一定要将她的这段难忘经历把告诉他,长大后也要为社会多做贡献......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向全市广大孕期妇女提示并呼吁:

1.疫情流行期间,建议孕妇孕晚期密切注意胎动变化,可以适当减少非时限性的产检

2.建议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前往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

3.妊娠期间始终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疾病流行期间自觉避免与他人近距离接触,减少参加大型活动、各种集会及聚餐等,注意勤洗手、戴口罩。

4.有发热、咳嗽等不适时及时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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