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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空港部楼顶院名大字拆除采购服务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拆除空港部门诊三楼楼顶大字、门诊东墙结核门诊字体一套、住院部七楼楼顶大字两套,共三套院名大字拆除服务,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EY2024--0014。

(二)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空港部楼顶院名大字拆除采购服务项目。

(三)预算金额:80000元(大写:捌万元整)。

(四)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

(六)付款方式:

全部工程量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的100%款项。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其他要求

(一)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持有高空作业证或特种作业操作证。作业时现场检查。

(二)中标方施工人员保险费用、安全事故等发生意外情况涉及任何赔偿费用由中标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三)要求拆除下来的所有部件倒运至医院空港部二期西侧空地。                          

三、报名要求及投标要求

报名要求:
   (一)现场或邮箱报名,报名时需提供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且加盖公章(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回复邮箱),邮箱报名后务必电话联系工作人员确认,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人将所有要求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见附件)格式要求编制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规格打印,提供封面,并编写目录及标注页码,页码必须连续(不能打印的材料可手写页码)。投标文件装订应采用胶订方式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不可采用活页纸装订。开标时供应商需将投标所需资料胶印3份(一正两副),并密封携带。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若提供虚假材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供应商特定资质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包含相关内容,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四)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未处于破产状态。

(五)具有完善的供货、技术指导、售后服务能力。

五、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5月27日17:00截止(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空港部行政楼306室。  
   报名邮箱:357954118@qq.com

六、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14

时30分。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0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空港部行政楼一楼

会议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人:付女士

联系电话:18547780604                      

鄂尔多斯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4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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